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于苹果幼果期或果实膨大期施药1-2次,间隔10-18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 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的重要激素之一。可促进果实生长,增加成果数,用于苹果树调节生长。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苹果树生长有较好的调节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切忌过量使用。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也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药后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