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掌握在水稻移栽田中稗草、千金子2-3叶期,按制剂用量药,每亩兑水30-50公斤搅匀后,均匀茎叶喷 |
产品性能 | 本剂由氰氟草酯原药、适宜的润湿分散剂、助悬剂、增稠剂、消泡剂和水等经混配研磨等工艺加工而成;是一种芳氧苯氧丙酸类传导型禾本科杂草除草剂。本剂通过茎叶吸收、传导至生长点,抑制其乙酰辅酶A羧化酶,达到除草效果,用于水稻移栽田茎叶处理防除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在推荐剂量下,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 本剂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不建议与阔叶草除草剂混用。
2 本剂对鱼类及水生物有毒,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 本剂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 对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 本剂属低毒药剂,施药人员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时不饮食、不抽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剂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如按标签推荐的用量和方法使用,不会产生人类的中毒。
若溅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及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
若因误服等引起中毒,请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不要自行引吐,应携本标签将患者送医诊治。本剂无特效解毒药剂。医生应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或火源,避免爆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
2 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或同贮同运,并置于阴凉干燥处。
3 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远离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密封并加锁保存,醒目标明“远离儿童”。
4 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