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按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操作,先原包装摇匀,再采用“二次法”稀释配药。2.柑橘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是膦酸类拟天然化感物仿生物源除草剂,可防除农田中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绿色杂草。具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对使用者及木质化的作物根系、树皮和热带浅根果树相对安全,对农田土壤、有益生物及生态环境友好等特点,并可安全地同时杀除成年葡萄树基滋生的枝芽及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不可与土壤消毒剂混用,在已消毒灭菌的土壤中,不宜在作物播种前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避免溅入眼睛。应在通风处开启包装物,避免污染。3.配药和施药时,应戴手套,穿防护服、雨靴等,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4.配药时,用清水对盛过药剂的包装瓶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使用后的施药器具应及时清洗,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本品时避免其污染地表水等生态环境。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5.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医疗监护至少48小时。2.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如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先冲洗5分钟,摘掉眼镜后再继续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4.如误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使其保持温暖和休息,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5.如误食:禁止催吐,用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就医。6.中毒症状:呕吐,腹泻,腹痛,发抖,血压过低,肌肉无力,失去知觉,昏迷,痉挛,呼吸衰竭,恶心,心跳加速。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出现惊厥症状,按照常规治疗方案服用苯二氮类药物,如安定等。如不起作用,应使用镇静剂。禁忌物:阿托品。7.如发生中毒事故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4.存贮温度为0℃-4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6.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