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致使其运动失调、不能进食,麻痹而最终死亡,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虫。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的棉花,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施用3次。
2.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鱼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鸟类放飞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