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至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
2. 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阿维菌素与多杀霉素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周围开花作物开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残液严禁倒入河中。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赤眼蜂高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 防治作物为水稻时,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5.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 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
2. 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 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