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纹枯病:防治适期是分蘖末期至抽穗期,在孕穗至始穗发病初期施药最好。轻病田一般可在孕穗期用药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咪唑类和三唑类复配而成的广谱杀菌剂,内吸性强、速效性好、持效期较长,能快速内吸到茎叶内部,阻止病菌的侵染,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对半知菌、子囊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防效较好。按使用技术要求施药,对作物安全,可有效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和铁皮石斛炭疽病等多种作物病害。 |
注意事项 | 1、可与多种农药混用,但不宜与强酸、强碱性及铜制剂农药混用。2、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使用过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养殖虾、蟹、鱼的场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洗手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误食: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诊治,可用医用活性炭配合足够的水饮用,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轻缓冲洗15-20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3、皮肤粘附: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