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马铃薯株高15厘米、杂草2-4叶期施药,每亩兑水15-30公斤,进行茎叶喷雾。2、覆膜烟草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主要防除马铃薯田、烟草田间一年生禾本科及阔叶杂草,如:马唐、稗草、狗尾草、蓼、鸭跖草、荠菜、马齿苋、反枝苋、野油菜、莎草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马铃薯田使用时,只适用于普通品种,大田新品种须先试验再使用,种薯田不宜使用;只推荐用于覆膜烟草田。2、严禁使用弥雾机施药。3、使用本品前后七天内,禁止使用有机磷杀虫剂,避免产生药害;如与其他药剂混配使用,须先试验再使用。4、施药人员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眼镜,穿长衣长裤。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5、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本品对皮肤、眼睛具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人员防护。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中等刺激作用,眼轻度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应立即催吐,或速送医院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