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于甘蔗播后苗前或杂草2-4叶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千克均匀喷雾处理。施药期:杂草2-4叶期定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苯氧羧酸类、脲类、三嗪类三种不同类型的除草剂混配而成,三种除草剂吸收部位有差异,杀草谱也各有不同,混用后能扩大杀草谱。提高了对作物的安全性,主要用于防治甘蔗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甘蔗田专用除草剂。 2)用药时如土壤干燥,请在隔天浇水至地表湿润,除草效果最好 。 3)本品对糖蔗品种如新台糖16#、23#、28#、粤糖93/158#、93/159#、63/237#、76/169#较敏感,在培土后并经小区试验成功方可推广使用。施药时尽量避免喷到蔗叶。对果蔗、香蕉苗、水稻、花生、红薯及谷类、豆类、茄类、瓜类等均有药害,防止漂移。 4)本品在杂草3叶期前使用防效最佳,大龄杂草应适当提高用药量。砂质土壤不宜使用。 5)施药期气温应选择在20℃~30℃内,使药效达到最佳。不可在大风天气施药。 6)施用器械施药后要彻底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流入河流、池塘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8)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中毒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药,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