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纹枯病初期喷雾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与三唑类混配型杀菌剂,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物及施药时施药人员穿戴防护服装、防护靴、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与口眼及皮肤接触,喷药时不要吸烟或者饮食,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手及裸露的皮肤。
2、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农药混用。
3、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9、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
5、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勿与饮料、食品和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放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并贮存在干燥、阴凉、防雨、通风处。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