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种子催芽前用药液浸种48h,浸种后的种子经过清洗后催芽或播种。2、浸种前务必将药液搅拌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虽然不具内吸作用,但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通过浸种可以有效防治水稻的恶苗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水生生物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避免在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播种、施药后立即覆盖。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手、脸以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4、剩余药液、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无人畜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