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请尽量较早用药,除草效果更佳。本品对豆类、十字花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须防止漂移,以免其他作物发生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玉米田的大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如鸭跖草、藜、茼麻、苋菜和菊科、苋科、锦葵科、十字花科、蓼科的杂草,以及禾本科的马唐、牛筋草、稗草等。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一季作物只使用1次,使用前请先摇匀后再取药。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配药及试药时,应戴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3.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食和桑园附近使用。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地下水、饮用水源等地禁用。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应加锁保存,勿将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2.本品应储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