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季使用1-3次,施药间隔期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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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昆虫生长调节剂,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无全身中毒报道。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不慎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