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稀释;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位,避免飘移到邻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芽后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良好的内吸、传导性能。通过溶解杂草的叶枝茎表面蜡质层,药效迅速进入植物传导系统产生作用,使杂草枯竭死亡,宜在杂草即将进入旺盛生长期用药,防除一年生,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剂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
5.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地,施后4小时内遇大雨时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6.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容器要及时洗清。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防雨防潮。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63.9%。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