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在花生播种时加细土或细沙开沟均匀撒,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毒死蜱和辛硫磷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不具有内吸性。对花生蛴螬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周围蜂群的影响,利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鱼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对鸟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施药后立即覆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本品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