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磷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遇土钝化,配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
3.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不宜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活性,影响药效。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防止产生药害。
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