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注意:1:建议在烟草移栽期或新烟区有零星病株时使用,发病前兑水灌根或喷淋烟株根茎部,根据烟苗大小,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不仅有强烈的预防和杀灭细菌、真菌及病毒的能力和抑制多种病菌抱芽生长作用,而且有促进作物营养生长等作用。对于烟草青枯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禁止与碱性和有机磷农药混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象形图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鱼类、水生物有毒,鱼或虾蟹养殖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污染水塘等水体,禁止在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接触。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5、安全间隔期6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6、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处,结块不影响药效。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率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不慎误食, 应立即催吐,并携标签送医院治疗;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者,忌油类食物,禁酒。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大量清水清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露。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