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孵化盛期及低龄幼虫高峰期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残效期较长,为优良的杀虫剂,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 。对防治大白菜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大白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高,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使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混放混用。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