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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pd2016024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21/2/25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苄·乙pd20160242有效成分信息
苄·乙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施药时田间应有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持水层5-7
天。2、本品适宜作
产品性能
本品是二种有效成分的复配制剂,为选择性芽期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适合于在杂草芽前或芽后的早期施药,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莹蔺、鸭舌草、节节菜、鳢肠、日照飘拂草、陌上菜、丁香蓼、水苋、眼子菜、泽泻、矮慈姑等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适用于移栽水稻田,不可用于秧田。
2、进行药土撒施时,不可将药土漂移到邻近作物上,避免产生药害。
3、用药时田间保持浅水层3-5cm左右,并保水5-7天。
4、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块,以免产生药害。
5、施药穿长衣长裤及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
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彻底清洗器械,废水不能污染水源和作物田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属低毒农药,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大量长时间接触
可能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症状,无全身中毒现象。
2、如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误服,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切勿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