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水稻应至少间隔14天收获。
2.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兑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产生阻塞效应,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