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烟草烟蚜、烟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施药一次,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传导作用。通过扰乱昆虫神经的正常生理,使之由兴奋、痉挛到麻痹而死亡。具有杀虫谱广、杀虫活性高、击倒速度快持效期长,对天敌杀伤力较小,对作物安全等优点。可有效防治烟草烟蚜、烟青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烟草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溞类剧毒,蜜蜂、家蚕中毒,藻类低毒,天敌赤眼蜂具极高风险性。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他的农药。
5.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6.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7.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停止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阴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