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杂草营养生长旺盛期,每亩制剂用药量200-300克,兑水30-50升,进行茎叶喷雾,避免药液飘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属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喷雾时建议在喷头上加保护罩,避免将药液溅洒到非靶标作物的嫩芽或绿色部位,否则容易产生药害。
2、本品遇土钝化,配制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 3、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施药后,应彻底清洗施药器械,禁止在河塘内清洗施药器械,废水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以免污染水源与环境。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低毒,对皮肤、眼睛无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误服,不得自行引吐,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禁忌: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