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生初期或前期开始施药,防治水稻穗颈瘟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强开始用药。推荐使用有效成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丙环唑和稻瘟灵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具有保护和治疗作
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株体内向
上传导,可以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所引起的病害,对水稻稻瘟
病等病害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
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
和洗脸。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
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
企业回收处理。
5、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河流、湖泊中
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能在养鱼的田中施用。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该药无特殊解药,如误服,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牲畜
和火源,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避免与
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