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玉米播种前拌种使用。
2.拌种应均匀,阴干后播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胃毒、触杀活性、内吸传导性和渗透性。可选择性抑制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造成害虫出现麻痹死亡。按登记剂量使用,对玉米灰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毒性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