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麦播种前,按推荐用药量将药剂按种子重量的1.5-2%加水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拌匀,阴干后播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种子处理杀菌剂,可防治种子带菌及土壤传播的多种真菌病害,对小麦散黑穗病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
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口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4.使用过的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禁止在鱼塘、稻田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鸟类保护期禁用,播种、施药后立即覆土。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