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现配现用。
2.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助剂混用。
3.某些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醚甲环唑和嘧菌酯复配内吸性杀菌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防治水稻稻瘟病,一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15天。2、请按照农药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3、配药时,应戴手套、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4、喷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5、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7、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10.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对过敏者,采取医疗措施:给予抗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加锁保存,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严禁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存放在荫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易燃、易爆品混放。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远离儿童,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