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在虫害始发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杀虫作用较慢,施药后3-4天始见效。如与虫害爆发,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为,水稻稻飞虱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进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饿死,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进河塘等水源。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手套、口罩等,避免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时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