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飞虱卵孵化盛期至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药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因饥饿而死亡。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靴,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天敌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江河、湖泊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避免药剂污染水源。
3、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