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触杀、非选择性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兼具内吸作用。施用后,使植物体内铵离子积累,抑制光合作用。可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鸟类和家蚕有毒,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使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止生产操作,操作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胃口不佳等。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