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田自然吐絮率达到30-40%左右时作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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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做棉花脱叶剂使用。具有促使棉花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应在蚕室和桑园附近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本品不能与其它农药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4.施药时穿长衣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