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甘蓝小菜蛾卵孵高峰期用药。若发生严重,可于7天后,重复喷药一次;在水稻二化螟、稻种卷叶螟卵孵高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 |
注意事项 | 1、药液不要污染饮用水源。 2、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使用后之空袋可在当地法规容许下焚毁或深埋。 4、为延缓产生抗性,一季作物,使用本品不得超过两次;本品为28族化合物,建议在同一作物上防治同一靶标害虫时,与其他非28族杀虫剂轮换使用;在靶标害虫危害的当代,建议连续使用本品不超过两次,在防治同一靶标害虫的下一代时,建议使用其他非28族化合物。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用具。6、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误吸入,如有不适可向医生咨询。皮肤接触,用清水清洗干净。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可向医生咨询。误服,如有不适,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避免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