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属于苯氧羧酸类除草剂,穿过角质层和细胞质膜,能迅速传导至植物各个部位,影响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当传到生长点时,使其停止生长,传到茎部,能促进颈部细胞异常分裂,丧失吸收能力。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在开启农药包装,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面罩、防护镜、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避免直接接触,要小心谨慎,不要吸入口鼻。 2.农药废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放,要妥善处理;完好无损的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统一回收。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4.万一发生泄露,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防护口罩,穿防护服。万一着火,消防人员须带防毒面具、全身防护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泡沫、干粉、砂土。 5.该药与喷雾器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最好喷雾器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6.该药飘移物对双子叶植物威胁极大,应在无风天气避开双子叶地块施药。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8.远离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