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旱育秧田:在播种盖土后水稻出苗前用药。亩用量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药后一周内保持土壤湿 |
产品性能 | 本品在杂草种子萌发过程中经幼芽、幼茎、幼根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可有效防除稗草、马唐、狗尾草、千金子、马齿苋、繁缕、反枝苋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3.使用本品应做好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或衣物。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能乱丢乱放。
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