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种子处理方法:1.先浸种,后拌种方法:先将水稻种子按照当地常规方法浸种处理后,沥干水分。按推荐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种子处理,可通过作物根部吸收,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能有效防治水稻苗期蓟马、小麦苗期蚜虫。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避免吸入药液。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3.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4.本品对蜜蜂高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或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再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