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进行喷雾施药。
2.应避开高温时间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被植物体快速吸收,再经木质部向顶传导。其作用机理为刺激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影响害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突触。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蜜蜂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禽畜进入。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及35℃以上的高温。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