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使用,均匀喷雾。
2. 某些苹果树品种对本品敏感,切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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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纹枯病较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远离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放入水体。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