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于苗后2-3片复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芳氧苯氧丙酸酯类,二苯醚类复配除草剂。用药后可被杂草茎、叶及根吸收,破坏杂草光合作用,使杂草叶片黄化或有灼烧性枯斑,枯萎死亡。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只使用一次。2、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或碱性物质混用。3、风速大于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4、人工施药时不要左右甩动喷头或随意降低喷头高度喷雾。5、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小麦、水稻、玉米、高梁、谷子等禾本科作物上。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量不宜过大,否则易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梁、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的药害。6、间套有禾本科作物的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10、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1、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轻度刺激,对眼中度刺激。防止由口鼻吸入,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