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大豆苗后,杂草出齐2-5叶,茎叶均匀喷雾处理。
2、柳树、杨树等对该药敏感,施药时应防止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苗后除草剂。主要用于大豆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马唐、青葙、反枝苋等。 |
注意事项 | 1、与其它作物间作或套种的春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
2、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能超量使用。
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间不能饮水、抽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本品在土壤中残效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向日葵、玉米、油菜、小麦均有不同程度影响。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中毒急救:接触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服,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带标签就医,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