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定向茎叶喷雾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3、每季最多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柑橘园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绿色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临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干旱及杂草密度、蒸发量和喷头流量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用量和兑水量。本剂以杂草茎叶吸收发挥除草活性,无土壤活性,应避免漏喷。一般在杂草出齐后10-20厘米高时,采用扇形喷头均匀喷施。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用,以免药效减低。
3、配药时应在喷雾器内先加入少量清水,再加入施药量,最后补足余量清水混匀后喷施。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避免溅入眼睛。应在通风处开启包装物,避免污染。
6、配药和施药时,应戴手套,穿防护服、雨靴等,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7、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作他用。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皮肤上,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如症状持续,应携带本
标签请医生诊治;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如吞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本标签到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2、症状:颤抖、意识混乱、数小时后痉挛、肠胃不适、发高烧、呼吸困难、行动迟缓、心律过速等症状。
3、治疗:(1)紧急处理:对症治疗,使用解毒剂,解除污染。(2)禁忌:阿托品。(3)插管洗胃后,给活性炭和硫酸钠。(4)治疗:采用镇静安眠剂,每日肌肉或皮下注射1-5毫升/千克体重巴比妥,如必要,静脉内慢慢注射10毫克安定药;采用透析(加强碱性利尿)或血液渗透排毒;心电图和脑电图监视;呼吸、心脏和中枢神经系统检测;如需要,进行输氧和(或)人工呼吸。大量误服时,医生监护应持续至少48小时。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原包装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无关人员接触。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贮存温度宜在0-30℃,最高50℃,运输时轻搬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