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插秧后5-7天,采用药土法均匀撒施,施药时保持田间应保持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此时可以补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的除草剂,如泽泻、千金子、稗草、异型莎草、鸭舌草、陌上菜、节节菜防除较好。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对水稻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2、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把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请按照推荐剂量用药。擅自增加或减少用药量后果自负。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