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或蔬菜蚜虫发生期开始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内吸性较强,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水稻飞虱和十字花科蚜虫有良好的防治结果。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水稻14天,萝卜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水稻2次,萝卜2次。2:本品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能和多数农药或肥料等物质混用。3、本品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虫。4、本品对蜜蜂、鸟类和家蚕毒性较高。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这些生物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和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彻底吸精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废弃物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它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1)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需送医院对症治疗。需要立即催吐和洗胃。
2)若药剂溅到眼睛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果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密封后储藏于黑暗、阴凉、通风处。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热源。
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物品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