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配药前请摇匀,配药时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
2、在葡萄粒黄豆大小之前完成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内吸性杀菌剂,由新的吡啶乙基苯酰胺类杀菌剂氟吡菌酰胺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复配而成,具有保护作用和一定的治疗作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
2.施药后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彻底清洗手、面部以及其它可能接触药液的身体部位;
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风险,药品及废液严禁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严禁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
4.鸟类保护区禁用; 5.如果施药田地紧邻桑树园,则该桑树园最外围一行桑树的叶子不可使用; 6.空包装应三次清洗后妥善处理;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 2.
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 3.
如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先冲洗5分钟,摘掉眼镜后再继续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 4.
如误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使其保持温暖和休息,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 5. 如误食:禁止催吐,用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就医;
6.无已知或预知的中毒症状,无特效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考虑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 7. 如发生中毒事故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避免阳光或强光源照射; 2.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 3.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4. 存贮温度为-10~40°C; 5.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6. 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净含量: 毫升(克) 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批号: 质量保证期:3年 |
质量保证期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