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玉米2-4叶期,禾本科杂草1- 3叶期或阔叶杂草2-4叶期施药。按推荐亩用量兑15-30升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等特点。对恶性杂草鸭跖草、藜、苘麻、苋菜和菊科、苋科、锦葵科、十字花科、蓼科的杂草,以及禾本科的马唐、牛筋草、稗草等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如遇毁(翻、补)种,只可补种玉米,补种后请勿再施用本品。 3.与其它作物间作、混种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4. 请勿将本品与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
5. 豆类、瓜类、白菜萝卜甘蓝等十字花科作物对本品敏感,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10.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