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直播田秧苗2-4叶期(稗草、莎草或阔叶杂草1-3叶期),施药前排干田水,对杂草进行茎叶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属于苯甲酸类除草剂,是高活性的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抑制剂,施药后能快速被杂草的茎叶吸收,并传导至整个植株,抑制 植物分生组织生长,从而杀死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
3.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洗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放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保管。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
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不慎误服,不要催吐, 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 、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