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大豆播种后未出苗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勿重喷或漏喷,避免药液飘移至邻近作物,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敏感植物的光合作用发挥杀草活性 ,施药后各敏感杂草萌发出苗不受影响,出苗后叶片褪绿,最后营养枯竭而死。适用于防治大豆田的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量过高或施药不均匀,施药后有较大降水或大水蔓灌,会使大豆根部吸收药剂而发生药害,使用时要根据不同情况在此登记范围内灵活用药。
2.砂质土、有机质含量2%以下的大豆田不能施药。
3.土壤pH值7.5以上的碱性土壤和降雨多、气温高的地区要适当减少用药量。
4.大豆播种深度至少3.5-4厘米,播种过浅也易发生药害 。
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入空气清新处。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果误食,请喝两杯水后用手指压喉催吐,如果昏迷,切勿催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化肥、食品、饲料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