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上。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含氟苯醚类农药与膦酸类农药的除草混剂,具有触杀作用的广谱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 |
注意事项 | 1.对恶性、草龄大的杂草使用推荐剂量的高剂量,施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不漏喷。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上。 2.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效果。 3.施药时请戴上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等部位。4.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容器的洗涤用水和残留农药不得流入河流、鱼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使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也不可随意丢弃。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干净。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