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卵孵化盛期至低龄若虫高峰期,注意对水稻全株均匀喷雾,防止漏喷,确保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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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新型的高效低毒广谱杀虫剂。是第二代新烟碱类杀虫剂,作用机 理与吡虫啉等第一代新烟碱类杀虫剂相似,但具有更高的活性。对害虫具有 胃毒、触杀、内吸作用,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等特点。对刺吸式害虫如飞虱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 14 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 2次.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洗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在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对家蚕、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