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插秧后5-7天,采用毒土法施药,制剂用药量600-750克/公顷,40-50克/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酰苯胺类与磺酰脲类活性成分复配而成的水田除草剂,能够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中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 2、每季最多使用一次。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 3、在北方直播田应晒后灌水施药。 4、施药时注意佩戴防护用具,使用后的器具不宜用于其它农药。 5、用药时应详细阅读标签。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剩余的药土不可遗撒在邻近作物田。 9、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与皮肤接触后,要用肥皂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误服,应大量引水,催吐,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密封后贮存于干燥、阴凉、防雨的地方,远离热源及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