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阻断神经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等天敌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眼睛保护,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