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50公斤,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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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草铵膦为膦酸类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紊乱,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停止,最终导致杂草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 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且施药后一段时期内不能种植其它农作物。
3. 本品对赤眼蜂高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倾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不慎误服,不要催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