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水稻直播后,适宜在杂草2~3叶期,水稻3~5叶期,施药1次为宜,注意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苯甲酸类混配而成的除草剂,是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抑制剂,由植物的叶片和叶鞘吸收,韧皮部传导,积累于植物的分生组织区,抑制乙酰辅酶A羧化酶,使脂肪酸合成停止,细胞的生长分裂不能正常进行,膜系统等含脂结构破坏,最后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各类水源。
2. 勿将本品与阔叶杂草类除草剂混用,可与禾本科杂草除草剂混用。
3. 本品对鱼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时注意防止漂移到其他作物上,施存器具彻底清洗干净后方可用于喷施其他农药,并密切关注对茬后作物的影响。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 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也不可做他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眼睛溅入: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催吐、洗胃,请医生对症用药。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